转发 研究生院:关于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04 12:00:00 jky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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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已近期末,现将期末考试事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1、公共课:公共课考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6月22日(星期六)进行(详见附件: 2012级研究生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2、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6月24日—7月5日进行,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24日之前在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专业课考试安排。具体操作路径:主菜单>教务信息>课程管理>考试安排。
二、补缓考安排
1、补缓考范围仅限于本学期开设的各门公共课及专业课。
2、参加补缓考的研究生(包括各层次各门课程)请于2013年6月3日—2013年6月16日18:30前登录“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员工端进行补缓考报名。部分课程由于专业调整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导致2010级、2011级研究生无法自行报名补缓考,由教务秘书通过管理端进行报名。未报名者,不安排其参加考试。
3、参加英语口语(含专业学位英语听说口语部分)补缓考的研究生请于2013年6月18日下午15:00准时在文科楼A0111教室参加补缓考。
4、其他课程补缓考随2012级研究生参加考试。
三、申请缓考
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期末考试的员工必须填写《研究生缓考申请表》(表格下载路径: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主页>管理机构>研究生院>表格下载>员工用表>研究生缓考申请表),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四、考试注意事项
1、以论文形式考试的课程,字数要达到3000字以上。(论文封皮及考试用纸下载路径:bat365在线登录入口主页>管理机构>研究生院>表格下载>员工用表)
2、以口试形式考试的课程,要有书面记录材料。
3、以实验形式考试的课程,要有实验报告材料。
五、提交成绩时间
1、教学秘书应当在考试前向任课老师发放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中下载的“课程成绩单-1”(原始成绩单不能用自制的成绩单代替)。
2、以试卷形式考试的课程要求任课教师在考试后一周之内向本单位教学秘书提交考试试卷及课程成绩单,由教学秘书录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以论文形式考试的课程,要求员工最晚在假期内完成课程论文,任课教师在开学后一周内向本单位教学秘书提交课程论文及课程成绩单,由教学秘书录入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
请各单位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
研究生院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