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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浮出水面”

  5月23日,备受媒体关注的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浮出水面”,除本报此前得知的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岂之教授正式确定外,其他6名副主任委员名单也公布出来,分别是胡培兆、王宁、葛剑雄、黄进、孙正聿、欧阳康等6名教授,其他24名委员名单已经确定,但没有对外公布。
    
    学术“他律”要尽快完善
    
    据教育部社科司副司长袁振国介绍,随着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学术气氛活跃,也浮现出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学风浮躁,出现了粗制滥造、理论脱离实际以及不遵守学术规范、投机取巧等现象;在评审、评估的过程中,不坚持原则,甚至以不正当手段牟取私利等。这些现象严重地阻碍了学术进步、败坏了学术风气。
    
    袁振国表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提高教学能力的根本保证。创新和质量是科学的生命线,没有创新就没有科学研究的高质量保障,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是研究质量的基本保证。其次,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培养人才是高等学校的核心任务,教书育人是每位教师的根本职责,需要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认真的教学态度。另外,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引导的作用。学术道德是社会道德的最后防线,既受社会风气的影响,同时又影响着社会风气,良好的学风、教风、校风、对引导社会价值观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教育部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建设,着力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营造良好学术氛围,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促进这项工作。
    
    从2000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研究的学术规范》,以及《进一步加强师德学术意见》、《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同时,为“把细的事情抓实,把软的事情抓硬”,为进行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研究、调查、规划、咨询以及必要的讲解,以切实推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5月23日,教育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学风建设委员会。
    
    制度建设是重点
    
    据悉,学风建设委员会是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全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学术风气建设的指导机构和咨询机构。清华大学教授张岂之任主任委员。胡培兆、王宁、葛剑雄、黄进、孙正聿、欧阳康等6名教授为副主任委员。另外,学风委下设常务秘书处,由人民大学教授秦惠民主持。
    
    据学风委主任委员张岂之介绍,学风委工作范围只涉及哲学社科类。其主要工作是,拟定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惩处学风不端行为的实施细则和文件;总结和推广学风建设的典型经验,推动高校成立相关机构并指导其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建设;针对高等学校学术失范的不端事例进行调研,通过举行听证会的办法,供有关单位参考;另外,借鉴国际上处理学术不端的经验和办法,制定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学术发展的具体办法也在商讨之中。
    
    张岂之认为,目前学术界存在的学风问题、学术不端行为较少,更多的是由于对学术规范不熟悉、操作不严谨造成的失范。
    
    他透露,目前学风委正在制订《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实施细则》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导读》,并且,学风委拟设立若干学术规范的课题,如区分“引用”与“抄袭”等,以促进高等院校教师和员工深入具体地了解学术规范并自觉遵守。
    
    对高校内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学风委将参与调查研究,提交调查报告和建议,不排除会以举行听证会或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通报调查结果,但具体的处理或惩处,将付诸于学校或法律。
    
    据了解,《学风建设委员会章程》还规定,除专门授权外,委员只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委员会的工作,不代表任何学校或机构;如果委员的亲朋好友,或直系师生、上下级关系,以及遇到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应主动提出回避;委员本人如有违背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行为,应退出学风委员会。
    
    阳光评审
    
    近年来,学术不端与学术失范的现象时有发生,此次学风委的成立,是教育部下狠心抓学风建设的一个举措。实际上,早在学风委成立之前,针对学术不端与学术失范的现象,教育部和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对高校硕士、博士的毕业论文质量的监控工作已经展开。
    
    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研究生司副司长王亚杰通报了关于高校博士点、硕士点的申报和论文的评审工作。
    
    王亚杰说,近年来在博士点和硕士点的申报材料中,逐渐发现有一些学校的材料掺加了水分,并有强化的趋势。因而在2005年,国务院学术委员会组织的博士点、硕士点的评审工作中,实行了阳光评审。
    
    阳光评审的过程包括:在有关文件中明确所有的评审程序,包括时间顺序为何有所区别等都要向申报单位说明;除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项目,所有的申报材料在审核之前通过互联网公示,接受投诉、举报;对有异议的材料集中核查,有关单位提供相关证据的佐证材料,核查结果交具专家组;参加评审投票的专家实行实名制;对评审结束之后通过的学科点,再次进行公示,同时再次接受检举和投诉。
    
    在2005年的优秀论文评选中,也实行了阳光评审。2005年,全国博士论文共抽样1563篇,对出现抄袭现象的论文已作出处理;另外,对换掉页码、引文标注不严谨、把合作成果以个人名义发表的论文,都一票否决。
    
    王亚杰说,把评审的成绩公开,把申报的信息公开,过程完全透明,实现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将人情成分压缩到了最小。这将加强学风建设、实现审核制度的深化改革,从根本上排除不正之风对评审工作的干扰,从而保证评审沿着健康发展的路子发展。
    
    (记者 李爱华)200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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